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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永恒的利益,这句话错在哪

时常看到这句话“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不少人将之奉为圭臬,甚至在人与人交往中也这样认为。

什么道义,什么诚信,通通的不存在,弱肉强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才是永恒的“真理”。这样的想法有错吗?在国与国之间有道义吗?在人与人之间呢?

谈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无法真正脱离人与人的关系。因为人类社会是人自己创造的,规则是人们契约而成的。如果说在原始社会尚存在大量的弱肉强食现象,那么社会秩序的确立就是为了改变这样的情形来保护弱者。

古往今来,凡是依靠纯粹的暴力而建立起的组织、政权无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也”。秦帝国空前强大却土崩瓦解,刘邦看不起儒生,照样重用叔孙通。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来势汹汹,灰飞湮灭也在一瞬间。

想要使得国家长治久安,必须要有能够自圆其说的理念。在国家内部要讲究正义,讲究程序,尊重公民的权利,对外也要遵守国际法则。否则像希特勒只能靠压制和恐怖行动来管控内部,用谎言欺骗人们,而对外部同样依靠极端的暴力行为来谋取所需的一切,到头来是被正义的国家群起而攻之。难道会有人觉得第三帝国有胜利的可能吗?

诚然,有很多的细节和技术性的问题导致了德军的战败,但在更大的道义上,无论是对于国内还是国外,德国当时的政策和作为都是不得人心的。换句话说,有利益,没道义。即使当时的德国人,靠着掠夺,物质生活再丰富,终究也是镜花水月,他们生活在欺骗与谎言中,一个个蒙蔽双眼和良心,无视犹太人的死去,更糟蹋了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伟大传统。

从古至今,社会是进步的。就像现在我们会把每一个人都视作平等的存在,无论是名义上还是事实上,在古代这是很难想象的;就像我们看到有女性遭受非人的待遇而义愤填膺,因为每个人的都一样尊贵。当然,很多人可能仍然持有弱肉强食,非友即敌的思想。无论是看待所谓的国际局势,还是对待身边的人。他们秉持着人生成功学,对名利金钱趋之若鹜,对普通的劳动者不屑一顾。可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理论上和现实上都是死路一条的。“大鱼吃小鱼”式的理论并不会达到所谓的动态平衡,其结果终将只会是人人相互争斗,直至所有人的一起灭亡,因为你不能保证你是最后的强者。社会能够存续至今,就证明丛林法并非社会的主流。人类社会的主流是朝着博爱,正义,平等的方向而去的。从个体来讲,我不相信有人能够真正地相信所谓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相信“只有利益”之类的话。罗尔斯曾经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一条假设,如果我们每个人都面对“无知之幕”,在帘幕下,我们不知道自己的财富,力量,天赋等等先决条件,我们会坚持正义,坚持公平,坚持保护弱者吗?相信每个有理性的人都不会言否。

在现代世界中,尊重主权国家的独立完整是一条准则。但是联合国之所以存在,就证明了全世界的人们并不会真正把其他国家人们所受到的非人待遇置若罔闻。我们能够真正忍受在现代文明国家之下,有的地方还存在非人的事件发生吗?从功利的角度讲,很难保证,在自己国家内部实行不正义的国家不会将矛头对准其他国家。而从人道关怀的角度,人们更不能忍受同为人类的他们,过着并非现代文明人的生活。在英法联军入侵北京的时候,法国作家雨果声色俱厉地责骂了英国与法国。在雨果看来,“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因为雨果知道法国大革命带给法国的惨痛教训。而把人看做人,以人的方式对待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却是恒久不变的法则,是康德一直强调的“人是目的”。利益到底是什么?金钱?国土?还是自豪感?在国家内部讲究正义,而对外不讲究正义,无论如何都是无法说通的,也无法自圆其说。正义就是正义,纵容我们永远无法真正去实现正义,但是我们却渴望正义,在每一次的维持正义的过程中去接近正义。正义就是要学会以客观的标准判断孰是孰非,应该得到什么,不应该得到什么。不能因任何其他的立场而导致判断的偏差。任何具体的国家和组织都不是正义的化身,正义是人们追求的理念,它存在于相信正义,坚持正义的人心中,存在于人类历史的长河之中。正义是苏格拉底的申辩,是布鲁诺死前的呐喊,是岳飞的词句,是文天祥的不屈。

国家间不止有利益,还有永恒的道义,人与人之间也一样。国家间有侵略与反侵略,人与人之间有受害者和被害者。正义的界限永远不能模糊,就像我们国家作为被侵略的国家饱受屈辱,没有任何的借口能够改变侵略者的非正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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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1-27 07:45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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