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解放军如果攻打台湾则必败!以史料为证!
本頁主題: 解放军如果攻打台湾则必败!以史料为证!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明白人


級別:騎士 ( 10 )
發帖:1184
威望:303 點
金錢:2201 USD
貢獻:700 點
註冊:2021-11-02

解放军如果攻打台湾则必败!以史料为证!

被子正步军不行!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天启元年(1621)春,后金在短短数日之内攻陷了沈阳、辽阳。10多万明军战败,四散溃逃,经略袁应泰自杀,总兵贺世贤、尤世功、朱万良、陈策等战死。

这场战役给明军带来的损失远超萨尔浒之战。

辽阳是辽东的政治、经济、军事核心所在,而沈阳是辽阳的屏障。此战一败,全辽震动,70余城池闻风投降,明朝失地千里,失民百万。

辽阳城池高达,与北京无二,军队超过10万,朝廷一年军费高达770万两,仍然守不住一座辽阳城,而且城破仅仅用了三天而已。

为什么失败?一名亲历者的亲眼所见,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明人徐日久写了一本著作《隲言》,在其中的十一卷《存窃议》中记录了他同一位亲历此次战役的士兵的对话。

徐日久先问:“后金的人马果真不可抵挡?”

答:“后金军士也是人,南兵中亦有善战好斗者。但将官不好,也不大管士兵,将官传令虽看起来很正常,实际上已经离心离德,所以到了战场相互之间并不照顾。”

徐日久又问:徐日久“将官的管教很严厉吗?”

答曰:“非也。比如月粮一两八钱,还要被扣下四钱。给米一斛,但此米在百里之外,往返的搬运费要百余钱。身体健壮者自己去背,其他人则以驴驮载,又要花费百钱,而背回来的米已经腐烂不能食用,只好将其卖掉,卖掉的钱刚好运费相等卖。等到发银,则各种摊派理由杂出,每名军士须扣二钱,军士每日所得仅四分,省吃俭用,仅能度日。以马军而言,粮料每月需要支三两,马匹每日须花费五到七分才能养成膘壮。将领们扣减,马都仅剩一副骨架,每日都有马匹死亡的报告,又怎么能与敌厮杀?”

徐日久文:“将官克扣粮草,军士难道不往上申诉?”

答曰:“士兵见扣银数多,一起相约呐喊,官员听闻之后急到教场唤来将领。将领解释道,是因为给上官送礼很多,前日有一位官员来查边寨,送银十两,他心里不满,找了很多麻烦,后加送一百两,又说要发你们这些士兵往关外去,我可怜你们劳苦,用银子去解决问题,才得作罢,计费去多少?何曾是我要你们的?”

将官说得这个情况众军士也是见到的,所以也体谅将官的难处,甘心听扣,也就无人再上诉!只是不敢怨恨,但也不见德,只是视将官为路人而已。”

徐日久曰:“辽阳是怎么丢失的?”

答曰:“在沈阳时扎了一个车营,极为坚固,后金来攻,无法攻打进来。传闻贺总爷(指贺世贤)来开营相接,谁知打开一看,则是后金的精锐。锋刃所及,溅血如电,小人见势急扯得三四个死人盖在身上,乃得不死。逃到辽阳不到几天,报敌人大队已至,只见经爷(袁应泰)传令兵屯城外,道爷又传令入城固守,最后只能依了经爷,让他屯扎城外。然敌人不知何时在城内安插了很多细作,一齐放火,全城措手不及。若论辽阳,城池真是好高峻,城濠三道,是熊爷(指熊廷弼)所建造,要硬攻是不易攻下的。”

徐日久又问:“兵败时为何一起都跑了,没有一个敢住脚的(指接敌迎战)?”

答曰:“也是道爷传令箭叫大家逃命,才敢散营。敌人与我们初战,第一阵败了,第二阵他胜,却已疲罢,退至沙沟喂马。若此时有军向前去可胜,无奈人心不齐,可战之军也不多。”

徐日久又问:“王都爷(指王化贞)如何?”

答曰:“做道爷时很好,军民无不感戴。做了都堂之后,外边军士都铤传闻说有皇赏,只见将官催造册籍,军士却没有拿到钱,将钱拿给西虏(指蒙古),不知干得甚事来。”

余又问曰:“尔既守墩,边墩上何如?”

答曰:“器械都是戚老爷(指戚继光)时置造,如今都锈了、坏了,无法使用。原本每墩备米十石,以备急时食用,今也没了。如果上面的官员去点验时,都从小路将已验过的米挑去听验,都是如同儿戏一般。”

听完这些,徐日久感叹:

嗟呼,若言此有征,则武弁不足责矣。谁秉军国之成,略不省察,使夫将官吸军士之髓,军士分马驴之食,驰驱靡效,兵将不亲,致败致逃,莫思其故。其甚焉者,浚皇赏以媚虏,至于一事无成,尚饶辩舌。彼冀幸免死,且不必道,而人更为之坚墙壁攒鳞里以淆乱是非,使后来者倘不察而迷于适从也,可胜叹哉。

赞(134)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9-06 14:50 發表評論
明白人 [樓主]


級別:騎士 ( 10 )
發帖:1184
威望:303 點
金錢:2201 USD
貢獻:700 點
註冊:2021-11-02

占楼,被子正步军必败!


點評

    TOP Posted: 09-06 14:51 #1樓 引用 | 點評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2(s) x3, 10-30 09:23